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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设计审核制度》
站点公告 | 来源:麦研官网 2015/05/01 阅读:2548

《设计审核制度》麦研行政字[2015] 15-3号

1、广告审查员由我公司张总担任,必须依法认真审核公司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的广告。

2、广告审查员必须负责审查广告设计定稿、广告创意稿及制作后的广告品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。

3、广告审查员必须审查:

a.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

b.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

c.核实广告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

d.核实广告整体效果,确定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

e.核实是否符合精神文明要求

f.签署对广告同意、不同意或要求改正意见

4、对已经审查不同意的广告,对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应提出或向有关工商部门报。

麦研品牌策划(上海)有限公司

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

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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