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分类表-商标注册申请帮助文档

信 仰 创 意 的 力 量 MINDCI BRAND 48 备注:内容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。 【3301 组】含酒精的饮料(啤酒除外) 【注释】第三十三类主要包括酒精饮料,酒精饮料的原汁和 浓缩汁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葡萄酒,加烈葡萄酒;——含酒精 的苹果酒和梨酒;——烈酒,利口酒;——酒精饮料原汁,果酒(含 酒精),苦味酒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医用饮料(第五类);—— 无酒精饮料(第三十二类);——啤酒(第三十二类);——制作 酒精饮料用无酒精混合物,例如:软饮料,苏打水(第三十二类)。 商标分类【第 34 类】 烟草和烟草代用品;香烟和雪茄;电子香烟和吸烟者用口腔 雾化器;烟具;火柴。 【3401 组】烟草及其制品 【3402 组】烟具 【3403 组】火柴 【3404 组】吸烟用打火机 【3405 组】烟纸,过滤嘴 【3406 组】香烟用调味品 【3407 组】电子香烟及其部件 【注释】第三十四类主要包括烟草和烟具,以及某些用于吸 烟和烟具的附件和容器。本类尤其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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