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分类表-商标注册申请帮助文档

信 仰 创 意 的 力 量 MINDCI BRAND 40 备注:内容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。 发带;——用作缝纫用品或发饰的各类材质制饰带和 蝴蝶结;——礼品包装用非纸制饰带和非纸制蝴蝶结;——人造 花制圣诞花环,包括带灯饰的;——某些卷发用品,例如:电和 非电发卷(非手工具),卷发夹,卷发纸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 假睫毛(第三类);——作为小五金具的金属钩子(第六类)和 非金属钩子(第二十类),窗帘钩(第二十类);——某些特种针, 例如:文身针(第八类),罗盘仪针(第九类),医用针(第十类), 运动球类充气用气针(第二十八类);——卷毛发用手工具,例如: 烫发钳,卷睫毛夹(第八类);——植发用毛发(第十类);—— 首饰用小饰物,用于钥匙圈或钥匙链的小饰物(第十四类);—— 某些饰带和蝴蝶结,例如:纸带和纸蝴蝶结(非缝纫用品、非发饰) (第十六类),艺术体操用彩带(第二十八类);——纺织用纱和 线(第二十三类);——合成材料制圣诞树(第二十八类)。 商标分类【第 27 类】 地毯,地席,亚麻油地毡及其他铺在已建成地板上的材料; 非纺织品制壁挂。 【2701 组】地毯 【2702 组】席类 【2703 组】垫及其他可移动铺地板用品 【2704 组】墙纸,非纺织品墙帷及非纺织品壁挂 【注释】第二十七类主要包括作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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